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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統令中華民國108619
華總一義字第10800060011

茲增訂勞動基準法第十七條之一及第六十三條之一條文;並修正第六十三條及第七十八條條文,公布之。

總   統 蔡英文
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
勞動部部長 許銘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