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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言

  勞動部自93年起陸續凍結越南漁工、家庭看護工與家庭幫傭的引進,因台灣社會面臨少子化、高齡化的狀況,需要補充引進外勞且因全球女傭大缺工,勞動部決定104年7月15日起重新開放引進越南家庭看護工,同時也恢復越南新仲介新公司申請許可

緣起

  依照越南政府規定只有A級優良仲介才能引進越南女傭,萬達集團旗下萬達人力開發有限公司私業許字1301號與驊達人力開發有限公司私業許字1824號皆榮獲勞動部評鑑為A級優良仲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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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勞服務企劃書

全程管理服務項目

一、女傭聘僱手續申請。 十三、協助雇主遣返不適任女傭。
二、國外招募面試女傭、幫傭。 十四、代辦女傭返鄉探親事宜。
三、代辦女傭入境手續。 十五、協助雇主處理緊急傷病女傭。
四、女傭入境安排接機事宜。 十六、協助雇主處理女傭脫逃之相關事宜。
五、安排女傭體檢事宜。 (含入境體檢及半年、一年半、二年半之定期體檢)

十七、提供雇主即時翻譯服務。

十八、提供女傭心理輔導諮詢。

六、安排女傭至移民署指紋按捺。十九、提供雇主就業服務法令諮詢。
七、協辦女傭在台居留證。 廿十、提供教育訓練安排女傭訓練課程。
八、代辦外勞薪資匯款 (匯往國外)。 廿一、接受處理雇主任何相關之交辦事項。
九、代訂國外雜誌。 廿二、提供教育訓練安排女傭訓練課程。
十、協助雇主訂定外勞生活守則。廿三、提供女傭三十萬意外險。(富邦人壽)
十一、訂定女傭工作準則。
十二、提供雇主外勞管理企劃書。
附註:雇主委託本司代辦之案件,均須函報勞動部並經勞動部核准,因此選擇合法之仲介公司對雇主才有絕對的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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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費標準

1.海外引進

項目金額備註
介紹費20000元
審件費勞動部招募函200元
辦事處認證費

□ 越南1000 元

□ 印尼990 元

勞動部聘可函100元
合計元 




2.國內承接

項目金額備註
介紹費20000元
審件費勞動部招募函

□是 200 元

□否

勞動部聘可函□ 雙 三 方合意 200元  □否
□ 就服站承接 100
合計

 

家庭監護工資格

一、重症案件資格(優先審查處理)

特定身心障礙項目

等級

1、平衡機能障礙

重度

2、智能障礙

重度

3、植物人

重度

4、失智症

輕度

5、自閉症

重度

6、染色體異常

重度

7、先天代謝異常

重度

8、其他先天缺陷

重度

9、精神病

重度

10、肢體障礙

重度

11、罕見疾病

重度

12、重要器官失去功能-呼吸器官

重度

13、重要器官失去功能-吞嚥機能

中度

14、多重障礙(至少具有前列身心障礙項目之一)

重度

PS:符合以上之一項目,可用殘障手冊申請,免開立診斷證明書。 
1. 符合特定身心障礙項目中度以上。

2. 經神經科或精神科專科診斷證明載明或檢附CDR(臨床失智評估量表)2分以上。

3. 未滿80歲,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,需全日照護。

4. 年滿80歲,經醫療機構評估需嚴重依賴照護。

5. 長照等級第4級以上,使用長照服務滿6個月。

6. 癌症第4期以上(不限年齡)。

7. 醫師診斷為全癱無法下床者。

8. 由醫療機構開立證明,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且6個月內病情無改善者。

9. 70歲以上患特定血液淋巴腫瘤病症(如白血病、惡性淋巴癌、骨髓瘤等)
2.一般案件資格:: 
1. 符合特定身心障礙輕度失智。
2. 經神經科或精神科專科診斷證明載明或檢附CDR評分為1分。
3. 長照等級第2~3級,且已使用服務滿6個月以上。
4. 年滿85歲,經評估為輕度依賴。
5. 70歲以上,癌症第2或3期。
6. 年滿80歲以上,僅檢附身分證明文件(免附醫療證明)

 

經醫療專業診斷巴氏量表為0分或殘障手冊植物人可申請2名監護工。

 

家庭監護工申請辦法、流程
 
檢具下列文件向勞動部申請
a.申請人、被照顧者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b.醫院診斷書或殘障手冊影本
c.戶口名簿(含申請人、被照顧者)

每月需付費用
1.外勞&外籍看護於入境後,向政府繳交就業安定費每月2000元
2.健保費雇主每月需付1428元、傭工每月自付458元
3.月薪NT$20000元(依政府規定略有調整) 星期日不休息則加班費每天NT$667元(20000 ÷ 30)

PS:
①開完診斷書7天左右→長照中心會聯絡雇主→按照長照中心指示去做就可以了!
②傳遞單上要寫申請人之資料。
③診斷書醫院會直接寄給長照中心,殘障手冊本公司會幫雇主去登記長照中心。
流程圖
文件齊全
長照中心
勞動部
核准後,六個月都可以引進外勞

 

相關法令證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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