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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動部中華民國10591
勞動發管字第10505056081

修正「外籍看護工外展看護服務試辦計畫」,並將名稱修正為「外籍看護工外展看護服務試辦要點」,並自即日生效。

附修正「外籍看護工外展看護服務試辦要點」

部  長 郭芳煜